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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廣州市民盧先生游歐洲時不慎丟失在國內買的iPad,一位好心挪威男子撿到失物後,自掏郵費將iPad寄回中國。不想失主去郵局領取包裹時,卻被告知須繳納行郵稅10%,也就是200元。失主認為,本身就是使用已久的舊iPad,不該被當成進口物品徵稅。海關稱,提供國內辦公室出租購買證明才可免稅。(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由於失主手中已無iPad發票,出境時亦未填寫申報單,只好交了200元關稅拿回失物。許多網友看了報道忿忿不平,發帖為失主喊冤。比如有西裝外套人認為,既然從外觀上就能看出是用過的舊機,iPad里也有失主的個人信息和照片,想證明身份不難,海關為何就不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,依據事實處理呢?
  老外拾金不昧,海關橫宰一刀。按照失主的說法,“人家挪威人拾金不昧,撿到後千里迢迢地寄回,結果到了國內還要收稅,明明是舊機還要收10%的進口稅,不交錢就不給拿”。我一開始還挺同情失主,但這句話關鍵字行銷讓我越想越感覺哪裡出了問題。倒不是認同“舊機收稅”有理,而是覺得不該把道德跟法律混在一塊兒說。孔乙己覺得偷書不算偷,也是給鑽空子行為賦予道義色彩,好像讀書人就高人一等,有豁免權。
  我的意思是,用老外品格高尚來反襯海關人員素質低下,這不是一個公私分明的故事講法。一個是人情,一個是法理;於公,出境要主動報關、遵守稅法有關規定;於私,既然老外掏了腰包,失主是不是該奉還郵費或回贈小禮品,這才叫合情合理,也合法?當設計裝潢事人和新聞報道,都不宜把公私分明的兩件事混為一談。
  香港電視經常播出一些警訊節目。假如報道這樣一條案例,節目最後可能有身著制服的主持代償人走出來告訴你,提醒廣大市民千萬不要心存僥幸,出境之前應該填寫報稅單。像我這樣的經常偷懶,過海關怕麻煩的旅客,將來就會留多一個心眼,否則只能自認倒霉。
  問題在於,大家都習慣守法的地方,什麼事都好辦。換了地方,比如在國內,話題總會從原則問題變成宣泄怨氣——— 有人會說,你收那麼重的稅,咋沒見我享受到啥福利。而在現實中,假如你在辦事部門有朋友,遇到這種事,可能不至於要交錢。
  收稅以後拿去乾什麼,如同娜拉出走以後會怎樣,這類終極問題,我一時也答不上。憑經驗我知道,假如以iPad里有沒有失主照片來斷案,不消說,很快就有走私分子往走私iPad里灌照片以逃避關稅。民眾看到類似新聞心情複雜,因為從政府工作人員到走私分子,我們身邊有人在鑽空子。大家和氣生財,明明可以通融槍口可以抬高一寸,為何偏對我死心眼。凡事通融的文化,通融出了各種人情和白條、後門和腐敗。
  當然,作為小市民,總覺得假若有一天,政府各部門都能像海關對待這台iPad一樣,對公款吃喝、貪污腐敗也嚴格執法就好了,但這一條,以往聽到的好像總是壞消息。好消息是,從今天起760多種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進口商品下調關稅。新年新氣象,期待關稅繼續下調,期待政府部門依法辦事,也期待大家都來做守法講理的好公民。 □麥嘈  (原標題:[街談]iPad奇遇記,不是一個公私分明的故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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