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上海11月21日電(陳靜 馬超 強明)結婚2年,女兒六個月大,這本應是夫妻之間最恩愛最幸福的時光,然而妻子小盧卻因一點瑣事遭到了丈夫李某的拳腳相加,全然不顧襁褓中女兒嚎啕的哭聲。
  上海徐匯法院21日披露,該院對這起家庭暴力案件進行了審理,丈夫李某最終獲刑。
  去年6月某日恰好是李某的生日。李某與其母親商量一家人去外面轉轉,便讓小盧收拾東西準備出門。由於小盧的母親胸椎骨折一個人在家需要照顧,小盧打算回去照顧母親不願出去。
  李某因此勃然大怒,雙方隨即發生了激烈爭吵。而隨著矛盾的激化,口角也逐步升級成了肢体衝突。李某先用腳踹了兩下嬰兒車,覺得不解氣,便拿起一件衣服抽小盧,衣服抽壞了,李某就衝過去用手打,李某的母親也與李某一同對小盧實施了毆打。
  小盧疼痛難忍,便用手推開了李某從卧室逃到客廳,但李某卻不依不饒,從卧室衝到客廳撲向小盧,衝著小盧的臉上就是一拳,之後拳頭不停地落在小盧的臉上、頭上、脖子上……小盧滿臉是血,血流了一地,而6個月大的女兒就在一旁看著這鮮血淋漓的場面嚎啕大哭。後經醫院鑒定,小盧鼻骨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,此外還有面部、雙肩、雙手等多處受傷。
  公安機關調查後發現,原來李某早就有過此類劣跡。兩人2011年登記結婚,而早在2010年6月李某就動手打過小盧。在兩人婚姻存續的2年時間內,李某數次對小盧實施家庭暴力,並且寫下了數份檢討書、保證書,承諾今後自己不會再犯,甚至有一次雙方還簽訂過離婚協議書,而小盧在每次家暴之後見李某討饒,不禁心軟,又念在婚姻感情來之不易,便一直選擇忍讓,怎料李某非但不改還變本加厲,最終釀成了慘劇。去年8月,小盧忍無可忍最終決定和李某離婚,由於李某個人存在重大過錯,所以最終也落個凈身出戶的結局。
 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人輕傷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,最終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個月,緩刑一年。  (原標題:男子施家暴獲刑10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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